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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更新时间: 2018-11-09 1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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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来到现场探查后开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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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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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是时候?交警来到现场探查后开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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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民事调解书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调解书生效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调解程序 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三、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编辑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案由:……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作出裁定,决定本案由本院提起再审(或进行提审)。(或“××××年××月××日××××人民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简要写明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除免交的案件受理费外的其他诉讼费用的负担。没有的,此项不写)。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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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接受调解的话,那么肯定是有个开始的时间。有些人要处理车辆损坏问题、保险理赔等问题,所以想要知道具体的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时间,然后针对实际的时间做好安排。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是时候
交警来到现场探查后开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当然,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同,调解的开始时间也不同: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
1、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3、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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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何时开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2条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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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立案后警方什么时候开始取监控,调查
[律师回复] 案件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即构成诈骗:一是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嫌疑人的诈骗行为视成立的。另外,只要你报案公安机关就应该立案,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情况是公安机关的责任范围,构成何罪是法院的职权范围,不予立案是不正确的。若想维护权利,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并可复议一次。希望你通过法律的途径讨回公道。《刑法》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和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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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调解书生效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调解程序 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三、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编辑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案由:……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作出裁定,决定本案由本院提起再审(或进行提审)。(或“××××年××月××日××××人民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简要写明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除免交的案件受理费外的其他诉讼费用的负担。没有的,此项不写)。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民事调解书什么时间开始生效,民事调解书什么时候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调解书生效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调解程序 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三、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编辑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案由:……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年××月××日本院作出裁定,决定本案由本院提起再审(或进行提审)。(或“××××年××月××日××××人民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简要写明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除免交的案件受理费外的其他诉讼费用的负担。没有的,此项不写)。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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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几天开始调解?
若是法院受理了当事人的请求,那就会立即开始进行调解夫妻之间的关系。调解是在诉讼案件中必须经过的程序,一般都会在开庭的时候进行庭前调解。或者是在开庭的时候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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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有个亲戚是南京人,想了解一下2017南京养老保险调整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调整了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部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南京市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按11.76%增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此次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通调整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所有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四是按上述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但增加总额不超过240元。
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4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在普通调整基础上,高龄退休人员另外再增发养老金。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此次调整后,全市68.15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增加262元,月养老金调整后达2489元,为全省最高。1-4月份补发的养老金将在4月30日前发放到位。
另外,对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7年7月1日起,参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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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后什么时候开庭?
离婚调解后的开庭时间需要在一个月内进行。通常来说调解之后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固定的限制的,一般是不会超过一个月,情况特殊的有可能会有相应的延长,这都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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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以起诉离婚了法院什么时候开始第一次调解
[律师回复] 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但是关于调解的时间法律是没有具体的规定。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受民事诉讼法的调整,审理离婚案件是需要在审限之内审结的,那么调解工作也需要知道审限之内必须进行。
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接到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应当更换不符合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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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从什么时候开始,是什么时候开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最快多长时间结案是不确定的,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办理情况来决定,但在一般情况下,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判决,要经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最长时间的限制,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另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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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开始缴纳时间什么时候开始?
这个是要分情况的,如果是纳税人他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并按照合同上约定交付的土地时间,那么就从这个交付土地时间的第二个月开始缴纳城镇土地的使用税。如果是没有确定时间的,那么也是从双方签订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纳使用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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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女生我想起诉离婚,法院什么时候开始调解
[律师回复] 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但是关于调解的时间法律是没有具体的规定。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受民事诉讼法的调整,审理离婚案件是需要在审限之内审结的,那么调解工作也需要知道审限之内必须进行。
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接到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应当更换不符合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2017年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什么时候开始调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2017年四川省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台。据《政府》和财政部《关于2017年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2017年我国继续调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增加幅度为上年底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5.5%。但是,目前国家层面具体方案尚未公布,四川省的具体方案出台还需要一些时日,请耐心等待。《政府》三、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民生是为政之要,必须时刻放在心头、扛在肩上。在当前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更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该办能办的实事要竭力办好,基本民生的底线要坚决兜牢。织密扎牢民生律图网。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提高优抚、社会救助标准,实施好临时救助制度。调整完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机制,全部完成去年洪涝灾害中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关心帮助军烈属和孤寡老人。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县级政府要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切实做好托底工作,使困难群众心里有温暖、生活有奔头。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锲而不舍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决不允许他们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回报。财政部《关于2017年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一、一般性转移支付6.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666.17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91.47亿元,增长13.9%。主要是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人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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