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就是没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子,目前,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执法不严、法治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很多农民在建房时并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就盖了房子,已经居住多年的房屋一遇到拆迁就变成了违建房。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必须都要拆除吗。
答案当然不是。对于农村的违建房,应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我国城乡规划法是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后,在农村修建新的房屋必须领取规划许可后才能建房,所以,08年之后没有取得规划许可修建的房屋一般都会被认定为违建房,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拆除。对于08年之前修建,一直居住至今,没有规划许可证的房屋,此类房屋不应按照违建房予以拆除,应按照历史问题对待,责令补办手续予以改正即可。所以,对于农村违建房一刀切的都必须强拆的做法是错误的,应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订)》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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