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没有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划分,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但村民户口(户口属于某一行政村)与非村民户口,还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有村民户口的人,可以承包该村土地,可以向该村申请宅基地,可以参与该村集体收益分配。非村民户口,则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