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现行户籍政策,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选择随父亲或随母亲入户。 小孩入户需提供如下材料:
1、你为其小孩要求入户的申请;
2、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3、你的《居民户口薄》;
4、准生证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你夫妇的结婚证
6、准生证 有了这些就应该给上户口,只要材料齐全,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上户口了。
1)在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证”,在婴儿出生地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在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2)按申请表的内容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找落户所在地管段民警核实签字,到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所长签字。(3)持所长签字的申请表带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派出所户籍办证厅验证入户。超计划生育的还要出具相关的处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