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1、准备诉状和证据,交到法院;
2、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安排调解;
3、调解不成,通知开庭审理;
4、法院依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5、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十五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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