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人签订的协议可否有效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2、依据《民法通则》第12条之限定,“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因此,16岁但无独立收入的未成年人隶属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根据《合同法》第47条之限定,“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纪、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3、如果未成年的爸妈无追认,就要看该合同可否与你们的年纪、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16岁的人已经能够从事肯定的交易做法,如果合同金额不高(联盟当地经济发展水准、你们家庭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判断)、而你们又是自愿签订,个人认为该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建议与另一方商量解决,你们也可考虑作出肯定的让步,比如要求另一方部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