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用地改为国有建设用地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通常情况操作难度很大。且要再次招拍挂才能转到个人或公司名下。通常的操作办法如下:
1、由当地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公告,完成征地调查,组织听证,并将相关手续向土地管理部门报批;
2、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准许(根据面积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在省还是国务院),对于流程合法、要件齐全的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分财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政府对上报的建设事项用地进行审查并准许用地。
3、征地部门交纳有关税费
4、对原土地所有人进行赔偿安置
5、完成征地后,才能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国土部门再次组织招拍挂工作,再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个流程实质上是,政府对集地用地进行收储,然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再次出让土地。理论上,再次出让的土地跟原来土地的主人并无什么必然的关系,并不能确保原来土地主人能肯定得到。当然,如果跟当地政府关系好的话,能够在土地招拍挂经过中,设置要求,排除其它竞争者。即便是这样,也必须再次交纳土地出让金。所以,这个工作核心是,你必须有足够的本领、关系搞定当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