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7月份我收到银行的催款电话说要我全部还清,可是我求他们说给我分期他们不肯,所有就只还了12000,后面我也真的没有钱就没有去还。可是几天我收到了律师所律师发给我的信息,说要处理我信用卡的案件,可是我分期还他说不可以,只给我3天时间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1、如果银行同意你的请求,当然是可以的,但是一旦银行对你进行催缴,超过3个月的,你就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了。
2、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我的补充::46《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逃避追查,或者经银行进行还款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