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传上来的调解上看,本案隶属离婚案件,并以调解结案。就是你与另一方认可的。
二,裁判第三项,第三款明确写明;“以后男方家拆迁公到的置房归男方所有”。所以,安置房与你无关。
三,从法院主持调解上看,对于犯错一方,离婚能够少分,符合法律限定。
四,如还有其它因拆迁“另行给付的赔偿款”,当事人离婚后2年内就财产分配问题后悔,请求变换或者撤销财产分配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配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里你想得到因拆迁“另行给付的赔偿款”要具有二个要求;
(1)离婚后2年内内(是指收到调解书的那天起,2年以内)。
(2)当时未分配此钱,是因为对主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婚姻法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