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埋,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设区市和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埋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这就是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一些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