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要求同时具备“数量较大”和“农用地大量毁坏”两个条件。2000年高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就“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做出解释:
(一)数量较大: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
(二)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