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在重庆的一个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遇到了一个旁边车道醉酒驾驶的司机,该司机在他旁边开的非常的快,最终失控撞到了旁边的哥哥,现在哥哥受重伤,请问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
计算方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超过医疗费的20%。
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