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但找不到人,也应当到法院诉讼,防止借条失去诉讼时效。借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借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借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证类应用文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
(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