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的房屋在没有领取产权证明书前发生了买卖。根据规定:发生的交付纠纷,二年内,房屋买卖要属于拆迁的,若遇拆迁,房屋卖方不能为购房方办理产权转移的,在法院监督下,甲方将原房款退还乙方。若售房人现在反悔,售房单位也将产权给个人,该房整体拆迁户都凭单位出具的房改证明办理了拆迁手续。
2、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
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3、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家卖方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
现在房子遇拆迁后,房管局出台文件,不允许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售房人以此作为借口不协助购房者去拆迁办办理更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