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销户提取。所需提取材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外地的户口簿或户口准予迁移证明、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需要审核三个工作日,账户在市本级的,可到市本级任意办事处办理;账户在区市县的,到账户所在办事处办理。若本人不能到场办理,可由配偶或经委托公证的受托人前来代为办理。除正常办理手续外,若配偶代理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若受托人代理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销户后再重新开户,没有时间限制。经公积金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涉嫌骗取的,公积金中心有权要求职工退回所提款项,并取消职工1-3年贷款资格。
3、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9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其中一项规定: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账户缴存余额少,贷款额度小。感谢您的关注和信任,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您拨打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