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甲银行在贷款过程中还以未安装的钢屋架构件作价200万元设定抵押,并在工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厂房建成之后,丙银行又以厂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房地产交易管理处设定了抵押。在执行过程中,当地将厂房的抵押权确定给了丙银行,致使甲银行抵押权落空,严重影响了债权的清偿。
四、贷后检查流于形式,致使抵押物流失工商部门在办理设备抵押登记过程中,仅以当事人提供的抵押设备名称和型号作登记,并未到现场作标记。在本案中,抵押的叉车早在1年前就被其他债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抵债的方式开走了,并再次转卖,银行无法提供叉车的线索,大大增加了执行的难度。这就要求客户经理严格加强贷后管理,经常企业查看抵押设备,一有情况马上采取相应措施。
五、专用设备贬值幅度大,严重影响变现价值专用设备贬值幅度大,对变现价值的影响很大。本案中,从委托的评估报告结果显示,从投入生产到当前历时3年左右,抵押设备价值发生了大幅度的贬值,评估价值仅为设定抵押时的50%。而从各方面了解到有意购买的投资人出价还远比评估值低,估计为原价的30%,再扣除处置费用,银行抵押权的变现价值将大幅缩水。本案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凸现了客户经理落实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的重要性。在对设备的担保评价中,应了解企业生产工艺和专业设备的内涵,审慎选择抵押物和估计设备价值,摸清企业的负债情况和他行的抵押情况,逐项核对他行抵押清单,现场清点我行抵押设备。贷后应定期实地检查抵押物状况,才能防范风险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