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加油加了200不付钱,涉嫌抢夺罪。但是涉案金额不足以构成数额较大,所以不会判刑坐牢。 抢夺罪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公然夺取,是指行为人当着公私财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其他人的面,乘人不防备,将公私财物据为已有或者给第三人所有。也有的采取可以使被害人立即发现的方式,公然把财物抢走,但不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加油不付钱”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行为人采取了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加油站财物的行为。行为人当着加油站员工的面,乘人不防备驾车逃跑,并将加油站的财物据为已有,其间并未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完全符合公然夺取的特征,故应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构成抢夺罪的必要条件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 犯抢夺罪的法定刑:3年以下;拘役或管制;3至10年;10年至无期徒刑。 《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