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不是正式发票,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盖收款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都有效。
收款收据只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往来款项,盖财务专章或单位公章者是可以的,法律规定,涉及经营性的收入,必须开发票,不能开收款收据。该规定没有指明发票上具体应该加盖单位财务印章还是发票专用章,只是指明应加盖两者之一.
综上所述,在给客户的票据上盖财务专用章,还是发票专用章,或是在发票上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做法都是正确的。法无禁止皆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