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第
一、按照2017年10月1日即将失效的《民法通则》和2017年10月1日即将生效的《民法总则》,关于义务人行为构成时效中断的只有“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第
二、从已死亡的借款人账户扣款,因死亡人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再做出同意扣款的意思表示,所以,这种行为不能认定为“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第
三、借款人死亡,其财产即成为遗产,应该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关于债务,可以向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归还;一般来说,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应在清偿死亡人借款之后,再开始启动继承程序;因而直接从已死亡的借款人账户扣款是违法的,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追回款项,再按照实际情况清偿债款;第
四、综上,我个人认为:提问中所述情形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