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仲裁文书上“劳动合同解除,双方自愿放弃原劳动关系的一切主张与权利”,意思是说双方在同意仲裁方式解决劳动合同纠纷以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双方自愿不再向对方申请任何权利主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成立劳动关系,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劳动合同解除以后,原来的劳动关系自然解除。但是,如果通过仲裁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双方会有一些争议,因此,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双方自愿放弃原劳动关系的一切主张与权利”,防止双方在仲裁以后,仍然向对方主张原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