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双方协议赠与财产,在财产权益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双方有公证的赠与协议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