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指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解析:
1、由于非法人组织没有的财产或经费,因而它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当其在对外进行经营业务活动而负债时,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或经费能够清偿债务,则由其自身偿付;如其自身所拥有的财产或经费不足以偿付债务时,则由其法人对其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予以清偿。
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4、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组织活动。是合伙性质的。
5、像个体户,就是非法人组织本身的资产不能抵债,这个非法人投资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以他们对非法人组织投资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