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区别:
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法律用语,也就是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支持.驳回解决的是程序问题,不受理,不表明原告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权利并不丧失,他可以请求政府对争议的土地进行确权。
2.而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问题,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就是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所主张的权利的存在。如某甲要求某乙归还欠款,但他把欠条丢失了,就会以该请求不是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原告的。原告被驳回后。原告败诉是我们平常的白话,也就是我们的日常生活用语。如我国法律规定。两者的区别在于,确认土地权属是政府的专有权利,无权对土地确权,假设原告要求对土地的权属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