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支不支持利息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保价货物损坏、丢失,属于承运人责任的,按货物投保价值平均值80%赔偿的约定,该格式条款是否无效的问题。本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肌耽冠甘攉仿圭湿氦溅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从合同的签订过程看,没有证据证明承运人曾向托运人提请注意该条款的约定内容,从涉案条款的内容上看,在缺乏适当事由的情况下,约定货物损害、丢失仅按照投保价值平均值80%赔偿,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原审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并无不可,本院予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