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债权中,如果该抵押物所有权归债务人所有,且未以该抵押物同时向第三人提供担保,那么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经债务人同意后拍卖。如果债务人同时以该物设有多个担保债权,则应当在拍卖抵押物时通知其他债权人,以免使第三人债权遭受损失。如果债务人不拥有该物所有权,那么债务人以该物抵押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债权人知情的则需将拍卖所得的不当得利偿还给原所有人。不知情的适用善意取得抵押权。如果是债务人本身提供的抵押物,则不须至执行。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抵押,且声明为一般担保的话,则必须。未声明一般担保的,可以不直接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