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六十九、合同诈骗案(刑法第22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个人诈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诈骗数额在6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4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数额在12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在8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