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公证对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只要该自书遗嘱处分的是立嘱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并由立嘱人亲自书写和签名的,该遗嘱就是有效遗嘱,应该按遗嘱的内容执行或分配遗产。 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 以上是法定继承,遗产继承优先于于法定继承,如果你们能找到你叔叔生前所立的书面遗嘱,则按书面遗嘱继承。如果只有口头遗嘱,则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