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
首先,一审判处7个月,在适用缓刑的量刑幅度内。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符合两项条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判处重刑的罪犯不适用缓刑。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不羁押亦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两项不可或缺。譬如某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为了教育其本人及预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诸执行,不能缓刑;或者本人虽有悔改表现但判刑较重也不应当适用缓刑。
其次,二审只能维持或者减轻刑罚,但不得加重刑罚。一审判处实刑,二审请求缓刑,属于减轻刑罚范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原则规定:第二审人民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
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
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
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
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
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