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包含什么

帮助5人 4.6w浏览 #其他 匿名 2020-08-31 贵州黔东南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卓越辩护团队
    卓越辩护团队
    51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过错实施的,应适用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的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
    不同于一般侵权的行为,应适用民法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两者的特点和区别如下:
    首先,法律没有对一般侵权行为类型作出具体的规定;法律则直接规定了具体种类的特殊侵权行为。对于一般侵权的类型,民法通则只作了笼统的规定,而对于特殊侵权行为的具体种类,法律则作出了规定。例如《民法通则》第121-127条,产品质量法第41条。

    二,侵权责任主体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殊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员,施工单位或者人员,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产品质量法里规定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等。

    三,主观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也就是故意或者过失。而上面所列举的8类特殊侵权行为除了第125-126条规定的地面施工责任与建筑物责任采过错推定外,其余皆采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他构成要件具备,都构成特殊侵权;过错推定也就是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除非行为人可以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

    四,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害人一方承担,即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结果,行为和结果的因果关系,都由被害人一方证明,如果有一个证明要件无法证明,则被告方不构成侵权行为。而特殊侵权行为的证明责任则由不一定全部由被害方承担,例如上述主观构成要件,如果法律还有具体规定,则其他构成要件也需要被告方承担,例如《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
    (三)规定被害方不需要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五,适用法律不同。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两者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法律对特殊侵权有规定的,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从特殊法;法律没有规定的,则依照法律关于一般侵权的规定。
    全文
    6 2020-08-31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3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包含什么
一键咨询
  • 铜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1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7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7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2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7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8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2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05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2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1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2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2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8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4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6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6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7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3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7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0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4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6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0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8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2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铜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8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8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遵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贵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毕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8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六盘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5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黔西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80****199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929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416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侵权行为属于特殊侵权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什么侵权行为属于特殊侵权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户口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还有权利吗?,想了解户口迁出后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户口迁出后是否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权,需要分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两种情况来看,具体如下:
家庭承包
林地承包:如果是林地的家庭承包,即使户口迁出,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为林地的承包周期长,投入大,从保护承包人权益和鼓励林业发展等角度考虑,允许继承人继承林地承包经营权。
耕地或草地承包:对于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的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只是部分家庭成员户口迁出,户内还有其他成员的,不发生继承问题,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全家户口迁出,且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此时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如果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可以被继承。
其他方式的承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里的继承人不受户口是否迁出的限制。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想了解关于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承包期限:2024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整省试点,第三轮土地承包预计从 2027 年开始,承包期延长至 2057 年。
承包关系稳定
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即使农民全家户口迁进城里,土地也不会被无偿收回,不仅可保留承包权,还能在必要时获得经济补偿。
土地调整
遵循 “大稳定、小调整” 原则,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存在整户消亡、有偿退出承包地、流转土地、拆迁征收等情况时,土地将被收回并做另行分配。
权益保障
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确立,妇女出嫁后在婆家未获得承包地,娘家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离婚时,婆家的发包方也无权收回承包地。
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确保承包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经营模式创新
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实现土地资源的共享和联合经营,推动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
支持农民将承包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保护:加强对农村土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用地的审批,防止非法侵占和破坏土地的行为,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证书变更:第三轮土地承包开始后,将统一变更所有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保证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其他政策
实行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政策,不再根据家庭成员的变化来调整土地。
支持城镇落户农户转让承包权,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自愿转让或退还土地承包权,避免农村土地的荒废和浪费。
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