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法庭调查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法庭调查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阶段。法庭调查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公诉人宣读书。在公诉人宣读书之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分别就书所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不承认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提出自己无罪的意见,被害人也可以针对书中指控的犯罪,陈述自己受害的过程及有关的诉讼请求。在这个过程中,公诉人可以就其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讯问,使审判人员当庭听取被告人辩解,弄清案件事实。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征得审判长的同意后,也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有疑问的地方,以及被告人在陈述时不清的地方,可以直接讯问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