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增加了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在在期间的。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知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比较多的,既可以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是转正后解除。同时,在解除的时候可以是合法解除,也可以是违法解除。只不过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