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6年孩子归我,今年10岁,协议上,爸爸每个月给500生活费,以前也不是每个月都给,现在孩子读书教育花销厉害?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对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男方每月支付孩子500元的生活费。通常情况下,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将教育费用单独列出或者明确表示“生活费”包含教育费用,那么按照一般理解,“生活费”可能主要是指满足孩子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如衣食住行等,而不一定包括教育费用。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尤其是进入学龄阶段,教育支出确实会明显增加。鉴于目前的情况,您可以尝试与孩子父亲进行沟通,说明孩子当前教育费用的实际需求,并尝试修改原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条款,以适应当前实际情况。如果协商无果,您也可以依据《婚姻法》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重新确定抚养费数额,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但请务必注意,具体法律适用和解决方案需结合您所在地的具体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情况来分析,建议您找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或代理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