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等级10级,赔偿系数10%。伤残鉴定十级,是指受害人因为人身损害,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受害人应当获得残疾赔偿金,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赔偿系数为10%(10级伤残赔偿系数10%,每增加一级赔偿系数增加10%,一级为10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