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力偿还债务新政策应该怎么执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
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
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宣告破产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