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你咨询的是劳动争议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是受劳动法规保护的。
2、虽然你在试用期,但是,除非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你们的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派遣,实际上是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的。
3、如果用人单位要辞退你,是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就是说只有你作为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则制度等情形时,用人单位才能辞退你的,而且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要征求工会的意见。这才是用人单位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理由和途径。
4、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和程序而用人单位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恢复你的工作,你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5、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6、同时,用人单位强制变更为劳务派遣,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六十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7、因此,你们也是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