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量刑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的量刑标准。,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数额巨大,在依法被责令说明来源时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所谓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包括:1、现有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2、现有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3、现有财产和支出之和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中,支出包括合法支出和非法支出。所谓数额巨大,是指差额在30万元以上。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且只能是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已经辞职或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是本罪的犯罪主体,以前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现在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根据1997年《刑法》第395条,的法定最高刑是五年有期徒刑。但《刑法修正案(七)》对原条文作出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395条,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