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Z女士患有严重的肾病,常年靠腹腔透析维持生命,她的丈夫常年在外与人合伙开公司,并与一女士非法同居多年(很容易举证)。最近还要将家里的住房拿去抵押贷款做生意,我的朋友自然坚决拒绝,于是她的丈夫要求离婚。请问:
1.如果她的丈夫离婚,我朋友因病重不同意离婚,会否判其离婚
2.如果她的丈夫离婚,我朋友同意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作为过错方,她的丈夫是否应对我的朋友进行精神损失补偿鉴于我的朋友的病情,离婚分割时是否还应该考虑朋友后期治病的药疗费用
3.如果我的朋友因气愤主动离婚,为了进行财产评估,会否影响其丈夫的合伙公司的经营我朋友的医疗费,过错方的赔偿金等会因为我朋友的而受影响吗谢谢回答!广东胡律师:
1、你朋友有严重的病话,可能在同情女方的情况下不会判离;
2、你朋友同意的话,财产上面可能很大程度上会判多分一些给女方,你的朋友可以以男方有不正当婚外情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3、对于后期治疗的费用,你朋友可以在法庭上提出;
4、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不过这个公司属于男方的财产有一半女方可以获得;
5、不会因为你朋友的先而受影响,离婚财产分割不是谁先就吃亏的。患有严重的肾病,一般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的。一方有过错的,不管谁提出离婚,法官判决离婚时,共同财产在平分的基础上过错方肯定要少分的,包括朋友后期治病的药疗费用。财产评估不会影响其丈夫的合伙公司的经营。过错方的赔偿金与谁关系不大。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为标准的,如果对方坚持离婚的,最终可以可得到法律的支持。按照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时一般遵循的是均等分割、过错方少分、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对于您朋友合伙企业的财产,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也属于夫妻财产应当区分。另外,一方在离婚时生活库困难的,另一方应当在财产、住房等方面予以照顾。
1、患病不是不判离婚的法定条件,如果感情破裂了,也会判决离婚的。如果你的朋友坚持说感情没有破裂,第一次法官会判决不离婚。
2、财产原则上照顾女方,带小孩一方,如果女方能够举证男方与他人同居,可以得到物质和精神赔偿,具体体现财产可以多分一些。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法官判案时会适当考虑后期的医疗费的。
3、不会影响,都不会有影响。劝你朋友不要离婚,可以去找男方父母,叫他们管管那男的不会,原告不一定是过错方,收集你丈夫非法同居的证据,夫妻之间有扶养的衣服,你丈夫没有副到责任,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把夫妻共同财产多给你或者全给你只要查明夫妻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我国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至于司法实践中,基层如何适用上述原则,可以说操作手段很灵活。不同的有不同的惯例,这些问题可以当面咨询本地婚姻法律师。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必须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否则法律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