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帮助5人 4.5w浏览 #劳动纠纷 匿名 2020-09-15 四川遂宁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卓越法律智囊团
    卓越法律智囊团
    17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参保对象  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  
    二、--待遇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政府负担的部分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再加专项的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体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劳动力再就业,应从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中,提出一部分就业培训专用资金,使失地农民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就业进程。当这部分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后,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凭借失地农民身份证明,享受一定的养老保险缴费的优惠待遇。同时也应特别注意农村低保人员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安排,对于失地低保人员,社会保障部门应不分年龄差别,对其实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失地养老保险制度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将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  
    三、--缴费标准  由于各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缴费额度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失地农民的缴费标准:  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  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承包土地数量为依据,根据实际失地比例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家庭人口为若干人的,按符合参保条件的实际人口计算政府承担费用。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承担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依据;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政府承担费用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应缴费总额的40%记入个人账户,其余60%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未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全文
    10 2020-09-1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4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键咨询
  • 自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雅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达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4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0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雅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1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眉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7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充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7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1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眉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眉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5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3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3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0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7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资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7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眉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1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雅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8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雅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雅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3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乐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4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5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充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资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52****506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344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8****433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失地农民最新补偿政策
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项: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后两项发到居民手中。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养老新政策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返乡务农可申办退保、养老保险关系可异地转移、农民工参保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15年)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1w浏览2025-01-26
非本村村民购买了农村房屋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购买本村房产。
这点已被明确规定:
首先,农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仅能分配予本村公民;其次,城镇市民亦不可购买农村性质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住宅或者所谓“小产权房”。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村民所拥有的住房产权是受到限制的,只有建于该宅基地之上的建筑才归属于村民个人所有,而宅基地仍然为全体村民共同所有。
倘若将住房出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那么这便等同于将原本属于全村村民共有的宅基地也随之卖出,这项举措无疑侵犯了本村村民集体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2w浏览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1、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2、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3、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4、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10w+浏览
农民养老新政策
农村老人的基础养老金之前已经有过调整,预计明年还会再次上调15元左右,具体的上调幅度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最低生活标准而定,部分地区已经调整至180元每月。
1w浏览2025-02-16
非本村村民购买了农村房屋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购买本村房产。
这点已被明确规定:
首先,农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仅能分配予本村公民;其次,城镇市民亦不可购买农村性质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住宅或者所谓“小产权房”。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村民所拥有的住房产权是受到限制的,只有建于该宅基地之上的建筑才归属于村民个人所有,而宅基地仍然为全体村民共同所有。
倘若将住房出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那么这便等同于将原本属于全村村民共有的宅基地也随之卖出,这项举措无疑侵犯了本村村民集体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2w浏览
农村的养老金有啥新政策
之前养老保险的政策是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满60周岁是交费年限未满15年,无论何时参保,都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新型农村养老新政策
养老保险的政策是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满60周岁是交费年限未满15年,无论何时参保,都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
1w浏览2025-02-14
非本村村民购买了农村房屋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购买本村房产。
这点已被明确规定:
首先,农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仅能分配予本村公民;其次,城镇市民亦不可购买农村性质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住宅或者所谓“小产权房”。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村民所拥有的住房产权是受到限制的,只有建于该宅基地之上的建筑才归属于村民个人所有,而宅基地仍然为全体村民共同所有。
倘若将住房出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那么这便等同于将原本属于全村村民共有的宅基地也随之卖出,这项举措无疑侵犯了本村村民集体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2w浏览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
10w+浏览
农民养老金新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
1w浏览2025-01-06
非本村村民购买了农村房屋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购买本村房产。
这点已被明确规定:
首先,农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仅能分配予本村公民;其次,城镇市民亦不可购买农村性质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住宅或者所谓“小产权房”。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村民所拥有的住房产权是受到限制的,只有建于该宅基地之上的建筑才归属于村民个人所有,而宅基地仍然为全体村民共同所有。
倘若将住房出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那么这便等同于将原本属于全村村民共有的宅基地也随之卖出,这项举措无疑侵犯了本村村民集体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2w浏览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10w+浏览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10w+浏览2025-01-11
非本村村民购买了农村房屋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购买本村房产。
这点已被明确规定:
首先,农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仅能分配予本村公民;其次,城镇市民亦不可购买农村性质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住宅或者所谓“小产权房”。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村民所拥有的住房产权是受到限制的,只有建于该宅基地之上的建筑才归属于村民个人所有,而宅基地仍然为全体村民共同所有。
倘若将住房出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那么这便等同于将原本属于全村村民共有的宅基地也随之卖出,这项举措无疑侵犯了本村村民集体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2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