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拖延薪水和收取押金违背了劳动法的限定,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资料和要求提供保证】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资料,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2)《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七条薪水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的日子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近期的工作日支付。薪水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薪水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薪水。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背国家限定,拖延或者未足量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延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能够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