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信息系统后台自动签注服务。进一步简化居住证签注手续,方便持证人办理签注,经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持证人实际居住地与已登记居住地址一致且符合签注条件的,实行系统后台自动签注,居住证有效期限自动延长一年。
(二)开通手机短信提醒服务。对经信息系统比对通过自动签注的,以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持证人已完成签注对经信息系统比对,不符合自动签注条件的,以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持证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三)开通居住证办理信息查询服务。居住证办理过程的状态信息,如受理时间、签发时间、有效期限、受理状态、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原因、制证状态、领证状态等,均可通过“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中的“居住证件查询”模块查询。以上信息也可拨打962222服务热线电话查询,全年无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