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不上违法,可以这么做,但是物业必须完成几件事。
1、如果业主大会已经成立的,物业公司擅自经营,属违规行为。业主大会可以立刻制止,并要求其返还费用。
2、如果没有业主大会,物业公司正常操作应该是公示方案,征得本楼12业主同意,方可签订广告出租合同。
3、反之,如果业主完成12比例的书面意见签字,可以强行中止广告出租。
4、如果广告出租行为继续的话,利用公共区域进行经营,其收益扣除管理费,剩余部分属全体业主所有,纳入维修资金。在业主大会成立时,需要拿出历史账目备查,上交属于业主的利润。
5、业主也可以向房管办、物业科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