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债权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存在,排除口头债权、欠条等不规范形式必须履行公证程序,证实其真实性,克服相对性和隐蔽性特点
其次,债权应当经过法定评估机构评估、验资机构验资,确定具体价值股权的数额应当根据评估价值确定,不得超过评估值再次,因债权出资限制为对公司之债,因此在公司新设时不存在以债权出资的情况在公司增资的情况下,应当修改章程,明确记载出资方式、债权出资人、出资金额、出资期限等法定事项,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
最后,公司应当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提交股东会决议、书面合同、公证文件、验资报告、章程等材料合同应当作为申请材料提交登记机关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情况下可谨慎进行实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