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外企的书面offer是否具有法律效应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如果有证据证明这是来自双方的邮箱,则在法律上是有法律效力的;
2、如果将电子邮件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则需要提供此邮件的原始载体、来源和往来的过程;候选人仲裁的话,你不需要担任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