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为了保证诉讼审判程序的公正性,以及保证审判实体处理问题的公正性,我国诉讼法规定了很多审判的程序规则,不论就民事诉讼来讲,还是针对刑事诉讼,总是有,一审,二审(上诉审判),再审(审判监督程序)这些主要的诉讼程序要完成,另外,在每个程序中,还有一些小的程序可能要经过,比如中止诉讼,延期审理等等,还有对证据的鉴定,这些都需要花一些时间,这样每个每个小的时间累积起来,结果就变成了拖延了很长的时间了,当然,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对方故意利用我国程序法中的这些要求,来拖延诉讼时间,从心里上或者经济上拖垮对方。所以就会出现你说的这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但又拖了很长时间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