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可以搜集一些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房产证明。就目前国情来讲。希望孩子有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还是提倡双方庭外协商解决孩子监护权问题。如果执意想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孩子的意向也在参考范围内,并不提倡“监护方”不断向孩子灌输仇视或疏远“探视方”的做法,收入及存款证明什么的,另一方也有抚养权和探视权,一定要准备好有利于自己抚养孩子的资料,比如不良嗜好,比如工作证明。即使监护权归一方所有,作息时间不固定,或者类似工作不稳定和收入不足因素等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成长环境好的一方,经济能力只是考虑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