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离退休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务合同,因主体不适格(劳动者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所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又因离退休人员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如果支付经济补偿,则不符合经济补偿的订立背景。
【法律依据】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12号)第七条规定,退休人员返聘的,是劳务关系,订立的合同为聘用合同,解聘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按聘用合同的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