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前与承办检察官交流,提交辩护意见,有利于案件进展。以下是律师出庭前需要的书面准备工作,供参考:
1、案件受理后,辩护律师应当及时与人民刑事审判庭联系,出示律师执业证,提交如下法律手续:
(一)律师事务所函;
(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辩护律师在阅卷、会见被告人后,应为出庭辩护作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是否申请回避;
(二)是否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被告人要求不公开审理的,辩护人应向人民申请不公开审理;
(三)整理被告人(包括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决定是否自行调查取证;
(三)是否申请调查取证;
(四)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人民警察、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五)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六)确定辩护思路及辩护观点,草拟辩护方案,辩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问提纲(包括发问被告人、同案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
2.质证提纲(对公诉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3.举证提纲(依证据目录进行);
4.辩护意见及答辩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