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这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第五十二条规定为: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及评审时的事实状态进行审理。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发现申请注册的商标有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商标局并未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决定的,可以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前应当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