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建筑工程索赔标准是哪些?

帮助5人 3.1w浏览 #其他 匿名 2020-09-19 山西长治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小百科
    法律小百科
    38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都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可以作为推行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一,《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指的民事责任是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上应负的给付义务。这种给付义务包括一般民事义务和侵权行为或债务不履行所造成的赔偿义务。根据民事责任原则,在《民法通则》第111条对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作了如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违反合同的现象屡屡发生,这种违反合同的现象可能是合同内因素,也可能是合同外因素;可能是发包人故意行为,也可能是客观原因,发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无论什么情况,只要是发包人的责任使建筑企业遭受到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或影响工期,建筑企业就可以依法要求发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种要求赔偿权,就是依法索赔权。

    二,《合同法》第107条至114条也有上述类似规定。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过错,建筑企业可以依据这些条款向发包人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这种要求即为索赔。另外,《合同法》第286条及最高人民对其“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为建筑企业的索赔提供了优先受偿的法律支持。

    三,国家建设部、国家体改委和经贸办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第34条规定,要“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工程索赔制度。”第6条规定,“对于建设资金不足,物资供应短缺的工程,企业有按照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调整施工进度。”第7条规定,“工程的承包价格应由企业与工程发包单位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投标竞争,在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在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等,企业有权要求按有关规定调整预、决算。”上述条款也可作为建筑企业向发包人要求索赔的依据。
    全文
    7 2020-09-19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2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筑工程索赔标准是哪些?
一键咨询
  • 太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太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67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0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4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1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6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8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6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2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1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1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6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8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1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3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1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2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4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太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3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5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1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8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2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7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5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太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镇江135****60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283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520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索赔分类有哪些
建筑工程索赔分类有: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二、按索赔的目的和要求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三、按索赔事件性质分为工期延期索赔,工期加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
1w浏览2025-02-09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医疗费用方面:
    因工伤产生的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合理医疗支出,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都在赔偿范围内。建议受伤职工在就医时,尽量选择能使用工伤保险的医疗机构,并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以便后续顺利报销。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方面:
    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所在单位应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要注意和单位沟通确认工资支付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三)伤残补助金方面:
    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有所区别。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应及时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主张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方面: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需按照规定流程申请生活护理费的评定和支付。
(五)工亡赔偿方面: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近亲属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认定工亡,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w浏览
建筑工程索赔
10w+浏览2024-11-04
建筑工程统一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验收须遵循统一标准。 施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检验与考核办法。 材料、半成品等须现场验收,每道工序按技术标准施工并检查。 工种间应交接检验并记录。 验收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验收人员须具资格。 施工单位自评后组织竣工验收,隐蔽工程须提前通知共同验收并记录。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1w浏览2024-09-10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医疗费用方面:
    因工伤产生的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合理医疗支出,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都在赔偿范围内。建议受伤职工在就医时,尽量选择能使用工伤保险的医疗机构,并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以便后续顺利报销。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方面:
    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所在单位应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要注意和单位沟通确认工资支付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三)伤残补助金方面:
    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有所区别。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应及时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主张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方面: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需按照规定流程申请生活护理费的评定和支付。
(五)工亡赔偿方面: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近亲属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认定工亡,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w浏览
建筑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10w+浏览2024-10-12
建筑工程统一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验收须遵循统一标准。施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检验与考核办法。材料、半成品等须现场验收,每道工序按技术标准施工并检查。工种间应交接检验并记录。 验收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验收人员须具资格。施工单位自评后组织竣工验收,隐蔽工程须提前通知共同验收并记录。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索赔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2、由于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3、业主和工程师发布加速指令,要求承包商投入更多资源,加班赶工来完成施工项目,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
1w浏览2025-01-31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医疗费用方面:
    因工伤产生的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合理医疗支出,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都在赔偿范围内。建议受伤职工在就医时,尽量选择能使用工伤保险的医疗机构,并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以便后续顺利报销。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方面:
    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所在单位应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要注意和单位沟通确认工资支付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三)伤残补助金方面:
    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有所区别。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应及时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主张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方面: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需按照规定流程申请生活护理费的评定和支付。
(五)工亡赔偿方面: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近亲属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认定工亡,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w浏览
建筑工程索赔程序
10w+浏览2024-10-07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
1、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划分: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索赔的分类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索赔分类方式有: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二、按索赔的目的和要求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三、按索赔事件性质分为工期延期索赔,工期加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
1w浏览2025-01-02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医疗费用方面:
    因工伤产生的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合理医疗支出,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都在赔偿范围内。建议受伤职工在就医时,尽量选择能使用工伤保险的医疗机构,并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以便后续顺利报销。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方面:
    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所在单位应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要注意和单位沟通确认工资支付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三)伤残补助金方面:
    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有所区别。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应及时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主张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方面: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需按照规定流程申请生活护理费的评定和支付。
(五)工亡赔偿方面: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近亲属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认定工亡,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w浏览
建筑工程索赔流程
10w+浏览2024-10-10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索赔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工期索赔(1)网络分析法:通过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比较两种计算结果,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工期。(2)比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合同总造价)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期。
1w浏览2025-01-06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医疗费用方面:
    因工伤产生的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合理医疗支出,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都在赔偿范围内。建议受伤职工在就医时,尽量选择能使用工伤保险的医疗机构,并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以便后续顺利报销。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方面:
    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所在单位应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要注意和单位沟通确认工资支付的具体方式和时间,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三)伤残补助金方面:
    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有所区别。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应及时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主张相应的伤残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方面: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需按照规定流程申请生活护理费的评定和支付。
(五)工亡赔偿方面: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近亲属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认定工亡,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w浏览
建筑工程索赔函
10w+浏览2024-11-07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