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合同法》为平衡和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利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赋予当事人撤销权,但撤销权之行使并非没有时间限制,它有着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间,当事人于法定期间内未曾行使,则该撤销权归于消灭,当事人不得以存在撤销事由,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且不得中止、中断,也不得延长,是除斥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如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超过1年不行使,则该可撤销合同转化为有效合同。在此提醒您注意时间及“不得中止、中断,也不得延长”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上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是两年,并且有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这会引起人们的误会,但是在无效合同中,没有这些例外。如果您在一年时间里没有的话,这份合同就转为有效合同。到时您的权益将无从保障。希望我的回答能帮上您的忙,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可以来电与我联系。